免费的配资平台 华亚智能: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5-01-06 06:32 点击: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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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面上,能源金属、电池、光伏设备板块涨幅居前,互联网电商、公路铁路运输、可燃冰板块跌幅居前。

 

盘面上,锂矿股集体走强,威领股份、天齐锂业等多股涨停,传宁德时代暂停江西锂生产;固态电池概念股普涨,联创股份、德福科技双双涨停;CRO概念反弹,双成药业涨停,皓元医药涨超6%;消费白马股复苏,比亚迪涨超3%,宁德时代涨超2%;固态电池、摩托车、汽车等板块涨幅居前。银行股走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跌超2%;红利股持续下挫,三桶油齐跌,中国海油跌超5%,上市以来首次盘中跌穿年线;航运、煤炭、电力等板块跌幅居前。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121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华亚转债”(面值 100 元/张)利息为人民币 6.00 元(含税)。 年 12 月 13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12 月 13 日后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6 号”文核准,苏州华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简称“华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79”。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规定,在“华亚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华亚转债”2023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亚转债”基本情况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人王彩男、陆巧英和王景余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保 障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担保范围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 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 展望为稳定;“华亚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华亚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5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60%,本次 付息每 10 张“华亚转债”(面值 100 元/张)利息为人民币 6.00 元(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 10 张华亚转债利息为 6.00 元(税前),实际每    对于持有“华亚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延 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 发利息 6.00 元(含税);对于持有“华亚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 10 张派发利息 6.00 元 (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机构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 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 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进行咨询:0512-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华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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